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检测狗 发表时间:2023-12-02 09:24:30 浏览次数: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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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实践性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统称毕业论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学生资格审核和选题工作。
2.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3.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4.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论文重复率检测。
5.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评阅。
6.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校内抽检。
7.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
8.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论文终稿入库和推优工作。
9.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总结工作。
10.2024年7月5日前完成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学院在系统中可自行设置题目申报、选题、中期检查的时间,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内农大教字〔2021〕27号)等文件。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查实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把好学生毕业设计质量关,做好各阶段指导工作,与学生加强沟通,并做好指导记录。同时,各学院要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特别是校企合作单位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参与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企“双导师”制。
4.选题要严格把关,理工农类选题要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和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经管文法艺类专业选题应能反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需要。各专业应保证至少有50%毕业论文选题是以实验、实习、教师科研、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
5.毕业论文要按照规范撰写,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外国语言文学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除外),毕业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
6.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最新的实施细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2021/2022学年论文抽检结果通报及工作要求
1.我校(校本部普通本科)在2021/2022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中共上传平台毕业论文6406篇,被抽中136篇,存在“不合格”意见的论文篇数有13篇,“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篇数有2篇。详细情况将通过OA发送给相关学院,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反馈结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保障和整改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系统分析抽检结果,针对学生如何撰写毕业论文提供系统的课程培训,对语言能力、学习能力薄弱的学生加大关注和辅导力度。要分类开展指导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对新入职教师以及出现“不合格”意见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及其所在专业进行重点剖析,举一反三,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举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报告。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学习培训情况和整改工作报告(纸质版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赵远森,
联系电话:0471-4301322,邮箱:807383833@qq.com.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3.《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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